根據(jù)工作需(xu)要,經區(qū)(qu)干部調動工作領導小(xiao)組同意,現(xiàn)將區(qū)委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(gong)作人員有(you)關事項公(gong)告如下:
一、選調原則
堅持公開、平等(deng)、競爭、擇優(yōu)原則
二、選(xuan)調職位、報考資格條件
(一)選調職位及人數(shù)
區(qū)(qu)委人才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名,其中綜(zong)合崗1名,財務崗1名。
(二)報(bao)考人員范圍及資(zi)格條(tiao)件
1.區(qū)內全額撥款事(shi)業(yè)單位在編在崗的副科級以下(不含副科級)工作人員。為穩(wěn)定教體、衛(wèi)健系統(tǒng)隊伍,教師和醫(yī)(yi)護人員不參與選調(diao)。2006年1月1日以后進入(ru)事業(yè)(ye)單位的,應經過組織人事部門統(tǒng)(tong)一(yi)組織考試錄用或政策性安置。
2.具有良好(hao)政治、業(yè)務素質,品行端正,身體健(jian)康。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(ge)及以上等次,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合格等(deng)次。
3.年(nian)齡在35周歲以下(1988年(nian)8月1日以后(hou)出生),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其中報(bao)考綜合崗人(ren)員要(yao)求中(zhong)共黨員(含中共預(yu)備黨(dang)員)、專業(yè)不限,報考財務崗人員要求(qiu)會計與(yu)審(shen)計(ji)類相關專業(yè),并具有(you)初(chu)級及以上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書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考
1.被(bei)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;
2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(jie)論的(de);
3.受(shou)處分期間或者未滿(man)影響期限的;
4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;
5.按照國(guo)家有關規(guī)定,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服務期的;
6.新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(zuo)人員尚在試用期或(huo)任職試用期的;
7.報考人員選調(diao)后(hou)即(ji)構成回避關系的;
8.法律、法(fa)規(guī)規(guī)(gui)定及有關政策(ce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選調程序
公開選調采取發(fā)布選(xuan)調公告(gao)、報名及資格審(shen)查、考試、考察、試用、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(xù)(xu)方式進行。
(一)發(fā)布(bu)選調公(gong)告
在青原區(qū)(qu)人民政府網(wǎng)站、《青原組工微訊》公眾號發(fā)布公開選調公(gong)告。
(二)報名及資格審查
報名采取(qu)現(xiàn)(xian)場報(bao)名(ming)的方式進行。報名時間:2024年8月19日至20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)。報名地點:區(qū)委(wei)組(zu)織部201辦(ban)公室。報考人員如實填寫《青原區(qū)委人(ren)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(gong)作人員(yuan)報(bao)名表》,每(mei)人限報一(yi)個職位,報名時需同時上交近期免(mian)冠彩色1寸證件照3張,并提供資格審查所需資料。
資格審查在報名時(shi)進行,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(zhi)實施,資格審查資料包括:(1)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(2)畢業(yè)(ye)證原件及復印件;(3)職位要求的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(zheng)書原件及復印件。資格審查(cha)合格的(de),發(fā)放筆試、面試準考證。資格(ge)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。
(三)考(kao)試
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數(shù)與(yu)擬選調職位人數(shù)比例不低于3:1方可開考。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(shi)。筆試、面試總分(fen)各為(wei)100分,在區(qū)人力資源(yuan)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(xia),由選調單位組織(zhi)實施。
1.筆試:主(zhu)要測試應試人員(yuan)的政策理(li)論水平(ping)、專業(yè)(ye)知識、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、文字表達能力(li)等綜合素質。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2.面試: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(qiu)的基本素質和能力。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四)考察。考試結(jie)束后,按筆試、面試成績各占50%計算綜合成績,按綜合(he)成績從高分(fen)到低分(fen)按1:2的比例分(fen)職位確定考察對象。如(ru)入(ru)闈考察最(zui)后一名綜合成績相同,按面試成績高者優(yōu)先??疾煊捎萌藛挝?wei)組(zu)織開展,對考察(cha)人(ren)選德、能、勤(qin)、績、廉(lian)情況及其政治業(yè)務素質與(yu)公(gong)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,重點考(kao)察工作實績、作風和群眾(zhong)口碑??疾旖M(zu)對考察人選的干部人事檔案進行審核,對存(cun)在檔案涂改、材料(liao)和信息涉嫌造假的,在(zai)未核(he)準(zhun)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(xù)程序??疾旖Y束后(hou),綜合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,按照人崗相適(shi)的原則,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員,考試總成績不作為(wei)確定選調人員(yuan)的唯一依據(jù)。
(五(wu))試用。選調(diao)單位將擬選調人員報區(qū)(qu)人力資源(yuan)和社會保障局(ju)同意后,安排到崗試用,試(shi)用期為(wei)3個月。試用期間,不轉移人事關系。
(六)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區(qū)人力(li)資源和社會保障(zhang)局將試用(yong)合格的(de)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(zuo)日(ri)。公示期滿,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(hui)保障局對沒有問題(ti)或(huo)反映(ying)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,報區(qū)(qu)政府批準后辦理調動手續(xù)。
未盡事宜(yi)請致(zhi)電咨詢:青原區(qū)委組織部辦公室:0796-8203071;15170805537。
本(ben)次選調工作由區(qū)紀(ji)委監(jiān)委全(quan)程監(jiān)督(du)。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0796-8208006
附件(jian):青原區(qū)委人才服(fu)務中心公開選(xuan)調工作(zuo)人員報名表.docx
中共青原區(qū)委(wei)組織部? 青(qing)原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j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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