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促進事業(yè)單位人才合理有序(xu)流(liu)動,根據(jù)《銅陵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工作(zuo)人員辦法》(銅(tong)人社〔2020〕13號)等規(guī)定,經(jīng)研究同意,公(gong)開選(xuan)調事業(yè)單位工作(zuo)人員9名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調職位
市12345政務服(fu)務便民熱線(xian)管理中心等8家單位公開選調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(ren)員9名(具體要求見附件(jian)1)。
二、選調(diao)范圍及資(zi)格條(tiao)件
(一(yi))選調范圍(wei)
崗位選調(diao)范(fan)圍為(wei)我市各級事業(yè)單(dan)位在編在崗人員(不含省以上垂(chui)直管理單位人員);1408崗位選調范圍為市內外各級事業(yè)單位(wei)在編在崗人員。(詳見附(fu)件(jian)1)
(二)資格條件
(1)遵紀守法,品行端(duan)正,具有良好的職業(yè)操守;
(2)具有與擬調入崗(gang)位要求相應(ying)的工作經(jīng)歷(li)和任職資歷(li),具備行業(yè)資格準入(ru)條(tiao)件(jian);
(3)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;專業(yè)技術人員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相應專業(yè)技術(shu)職務任職資(zi)格;
(4)符合事業(yè)單位崗位設置管理(li)的相關規(guī)定;
(5)身體健康,年(nian)齡(ling)不超過35周歲(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,其他以此類推);緊缺急需專業(yè)人員年齡可放寬至(zhi)40周歲(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)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參加選調:
(1)刑事處(chu)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;
(2)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(cha)的;
(3)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(正常工作審計除(chu)外(wai));
(4)試用期、合同協(xié)議期限及最低服(fu)務年限未滿(man)的;
(5)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等次的;
(6)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本(ben)次選(xuan)調所(suo)涉及的服務年限、工作年限、工作經(jīng)歷等(deng)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,均以2024年8月30日為截止日期,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。
三、選調程序(xu)
公開選調工作按照(zhao)發(fā)布公告、組織報名、資格審查、組織考試、組(zu)織考察、公示試用聘任等程序進行。
(一)發(fā)(fa)布公告
在銅陵(ling)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(wǎng)站等媒體發(fā)布公開選調(diao)公(gong)告。
(二)組織報名
報名時間:2024年8月26日至30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。
報名地址:各選調事業(yè)單位主管部門辦公(gong)樓(詳見附(fu)件1)
報名方式:采用(yong)現(xiàn)場報名方式。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(xia)材(cai)料:《2024年銅陵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(xuan)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2)(紙質一(yi)式(shi)兩份電子表格(ge)一份)、本人有(you)效居民身(shen)份證原件及(ji)復印件、學歷及學位證書、職稱資(zi)格原件及復印件和其他資格(ge)條件證明材料。每位報考(kao)人員限報一個崗位。
報名登記表(附件2)須由(you)干部管理權限所(suo)在單位黨委(黨組)或縣區(qū)組織(zhi)人事(shi)部門簽字并蓋章確認。報(bao)考人員對提交材(cai)料的真(zhen)實性負(fu)責,凡弄虛作假,一經(jīng)查實,取消考試和選調資(zi)格,所提(ti)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審核不(bu)符合報名(ming)條件的不得參(can)加考試。報(bao)名不收(shou)取任何費用,報名階段提交的材(cai)料復印件不退還本人。
(三)資格審查
由事業(yè)單位主管(guan)部門對報考人員(yuan)進行資格審查。對信息填報不準確或(huo)報名資料不全的,報(bao)名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,如實(shi)補充填報和提供相關資料,否則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。
資格審查合格(ge)人員與該崗位選調人數(shù)的比(bi)例應達到3:1方可開考;緊缺急需專業(yè)技(ji)術崗位,由主管部門申請,經(jīng)市委組(zu)織部、市人(ren)力資源和社(she)會保障局(ju)同意,開考(kao)比例可降為2:1。達(da)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,取消該崗位或核減選調計劃。
報考人員通過審(shen)查的,不能改報其他職位;因選(xuan)調崗位取消的報考人(ren)員,可(ke)于2024年9月3日16:00前(qian)(正常辦(ban)公時間)改報其他崗位,逾期不改報的視為放棄。
(四)組織(zhi)考試
本次選調,根據(jù)報考人數(shù)和崗位需要,采(cai)用筆試、面試等形(xing)式進行。由市人力資(zi)源考試院組織實施。主要測(ce)試報名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(yao)求的的基本素質和能力。
考(kao)試具體時間和規(guī)則等(deng)另行通知。
(五)組織考察
根據(jù)(ju)考試成績高低順序,同一(yi)崗位按選調人數(shù)1: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;如有考生(sheng)考試成績相同的,則進行加試(shi),加試方式另行通知。
考(kao)察由各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,對考察對象的德、能、勤(qin)、績、廉情況及其政治業(yè)(ye)務素質(zhi)等進行全面考察(cha)。對考察不合格的,取(qu)消(xiao)選調資格,可從選(xuan)調崗位(wei)考試(shi)合格人員中按照(zhao)成(cheng)績(ji)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
(六)公示聘任
根據(jù)考察(cha)情況和崗位要(yao)求,經(jīng)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決定擬選調人(ren)員名單,報(bao)市委組織部、市(shi)人力資源和(he)社會(hui)保障局同意后,在市人力資(zi)源和社會保障局網(wǎng)站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,公(gong)示期為7天。
對公示(shi)期滿(man)無異議的人(ren)員,按(an)照規(guī)定程序辦理相關(guan)手(shou)續(xù);對反映(ying)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(shi)據(jù)的,取消選調資格。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,試用期一般不超過(guo)3個(ge)月。
四、選調紀律
選調工(gong)作接受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,對違反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,視情節(jié)輕重,按有關規(guī)定給予嚴肅處理。
五、其他事項(xiang)
1、政策咨詢電話:0562-2168526(市人社局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(li)科),0562-5880314(市委組織部(bu)干部一科);監(jiān)督舉(ju)報(bao)電話:0562-2126818(市紀委監(jiān)委派(pai)駐市(shi)人社局紀檢監(jiān)察組);選(xuan)調單位咨詢電(dian)話詳見《2024年銅陵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(wei)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》。咨詢服務(wu)和監(jiān)(jian)督舉報電話于正(zheng)常辦(ban)公時間使用。
2、資格審查工作貫(guan)穿于公開選調(diao)工作的全過程,報名人員提供的信(xin)息必須真實、準確、詳細,如發(fā)現(xiàn)有弄虛作假或失真的,將取消資(zi)格。
3、本次(ci)選調考試不指定教材、復習資料,也不舉辦、不委托舉辦任(ren)何形(xing)式的(de)輔導和培訓活動。
附(fu)件1:2024年銅陵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單位公開選調(diao)工作人員崗位表
附件2:2024年銅陵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單位公開(kai)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
中共銅陵市委組織(zhi)部
銅陵市人(ren)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中共銅陵市委(wei)機構編制委員會辦(ban)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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